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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 便民、利民、落实同等待遇

来源:国台办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20
        8月16日,国新办举行介绍港澳台居民证件便利化措施发布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龙明彪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是便利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一件大事。便民、利民、落实同等待遇,就是这项政策的意义所在。
 
        第一,出台这项措施的首要考虑,就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解决台湾同胞在大陆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到今年一季度,来往大陆的台湾同胞已累计超过1亿人次。台湾同胞普遍反映台胞证在大陆的社会公共服务系统得不到普遍便利的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可以与大陆的社会公共服务系统普遍兼容,从而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第二,出台这项政策是践行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让持证台胞能享受国家和居住地提供的三项权利、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九项便利,是推进落实“同等待遇”的重要一步,也是为台湾同胞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有力的政策措施。
 
        第三,这项政策是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两岸一家亲”理念的具体体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两岸同胞共同的梦。出台这项措施,就是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为率先与台湾同胞共享大陆发展的机遇,为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为台湾同胞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和便利。
 
        龙明彪指出,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台胞证的最大不同在于,居住证是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身份证件,不能用于出入大陆,而台胞证是出入大陆的唯一证件。居住证采用了居民身份证制作技术标准,确保了在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中用于识读身份证的所有终端和设备都能识读,实现与身份证在日常使用上的无差别体验,具备了台胞证目前无法实现的许多功能。
 
        原文链接:http://www.gwytb.gov.cn/wyly/201808/t20180816_120482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