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台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中共湖南省委台办、湖南省政府台办
发布时间:2018-03-02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台办是省委、省政府主管对台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对台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我省涉台政策、法规,归口管理涉台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直各单位和各市、州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单位、各地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情况;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商对台经贸工作;负责我省与台湾在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组织、管理我省的重大涉台活动,处理重大涉台事件;负责省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省台办现有6个内设职能处室,分别为秘书处、联络处、交流处、经济处、宣传处、机关党委(人事处);2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湖南省台胞投诉协调中心(参公管理)、湘台交流合作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省台办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办2018年部门预算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保障本办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有关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916.8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拔款。收入较去年增加121.99万元,主要是增人、提标、增加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91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5万元,教育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1.9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916.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284.27万元,是指为保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3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我办主要是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对台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按照“服务祖国统一、服务新湖南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好对台经贸合作、交流交往、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加强调研,为“服务祖国统一、服务新湖南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做好投诉协调工作和涉台维稳工作,依法维护台胞台属合法权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办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9.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6.45万元,上升9%。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17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6.62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办公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2018年省台办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台办是省委、省政府主管对台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对台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我省涉台政策、法规,归口管理涉台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直各单位和各市、州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单位、各地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情况;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商对台经贸工作;负责我省与台湾在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组织、管理我省的重大涉台活动,处理重大涉台事件;负责省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省台办现有6个内设职能处室,分别为秘书处、联络处、交流处、经济处、宣传处、机关党委(人事处);2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湖南省台胞投诉协调中心(参公管理)、湘台交流合作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省台办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办2018年部门预算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保障本办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有关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916.8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拔款。收入较去年增加121.99万元,主要是增人、提标、增加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91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5万元,教育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1.9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916.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284.27万元,是指为保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3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我办主要是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对台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按照“服务祖国统一、服务新湖南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好对台经贸合作、交流交往、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加强调研,为“服务祖国统一、服务新湖南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做好投诉协调工作和涉台维稳工作,依法维护台胞台属合法权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办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9.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6.45万元,上升9%。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17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6.62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没有安排重点项目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办公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2018年省台办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