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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023年1月9日在长沙召开

湖南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11-24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闭幕
 

会议决定2023年1月9日在长沙召开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张庆伟出席并讲话
 

  11月23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长沙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出席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建辉、张剑飞、杨维刚、周农、彭国甫、陈文浩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秦国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立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列席会议。
 

  张庆伟代表省委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对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他指出,5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推动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领域工作以及自身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作出了贡献。
 

  张庆伟强调,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静心研读原著原文,融会贯通深学深悟,知行合一推动落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提出的“五个牢牢把握”“九个深刻领会”“七个聚焦”要求,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各级人大领导干部和五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要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人大各项工作,聚焦抓好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落实“三高四新”这个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走好必由之路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在运用法治推进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实际成效上,体现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成果上,体现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上。要认真筹备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从严从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法规案、决定决议案和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2023年1月9日在长沙召开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农业科学院、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10个单位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关于批准2022年第二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和《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湘潭市平安建设条例》《岳阳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站场管理规定》《郴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辞职决定,接受何报翔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罢免个别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省监察委员会,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负责同志,部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文/邓晶琎 陈奕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