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动中国之治走向新境界
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国之治走向新境界
导读
天下之势不盛则衰, 天下之治不进则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面回答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应该 “坚持和巩固什么、 完善和发展什么” 的重大问题, 开启了 “中国之治” 新征程。如何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根本遵循, 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湖南日报》 特约请专家学者建言献策。
完善实践机制,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
唐小芹 马春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规治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持依规治党,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
当前,我们应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加快完善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的实践机制,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作出应有贡献。
促进学习领悟,完善深入的研学机制
提升管党治党效能离不开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广大党员干部惟有通过持续深入研学,才能打牢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困用法的法制观念和党规意识的基础,不断提高依法依规执政的能力。
一是端正态度,强化自觉自律的学习。党员干部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与首创精神,俯下身子在丰富生动的基层党建实践中虚心求学;要把学习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党委(党组)要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善抓善管,推动党规学习走向日常化、经常化。
二是及时跟进对新修订党内法规的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修订的法规占现行党内法规的近三分之二,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在2015、2018年有过两次修订。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换挡提速,对党员干部的跟进式学习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三是创建各类平台,深化研究性学习。比如在高校和研究机构成立“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推进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交融,针对依规治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探究,为增强管党治国的实际效能提供智力支持。
强化总揽衔接,完善有效的统筹机制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等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整体,须立足宽宏视角和战略高度,为整体推进计、为长远发展谋。
一是定好“总盘子”。确立管总的目标、揽总的视野,做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国家法律体系与党内法规体系、国家法律与党的政策有机统一,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有机联通,制度改革与制度运行有机渗透,顶层设计与分层实施有机对接,党规“瘦身”和“健身”有机协同,表层“物理反应”与内里“化学反应”有机叠合,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形成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是理好“总规制”。今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精神时指出,要注重进一步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增强配套党内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制度整体效能。由此可见,建好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大房子”,完善党章是“打基石”、制定若干部准则条例是“立梁柱”、出台配套法规是“添砖瓦”,最终通过制度创新锻造出环环紧扣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三是画好“总蓝图”。地方党内法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当地落地生根有着重要作用。应以上位党内法规为准绳,出台符合中央要求、契合省情、面向基层的地方党内法规。在党内法规实施中,各地须按照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委制定的“施工图纸”,严格对标执行。
加大约束力度,完善严格的执行机制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紧紧扭住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这个关键,才能切切实实把党内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
一是解决好党内法规制度虚置问题。党内法规执行机制运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管党治党实践的效果。在加大党规执行力度的同时,还须逐步提升党规执行水平,从人力、物力、财力、权威等方面强化优质执行资源的有效供给,从而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从虚到实、从弱到强、从边缘化到中心化、从“软约束”到“硬约束”,使党内法规制度虚置问题得到实质性、根本性解决。
二是增强执纪监督力度。积极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真正实现纪法贯通,构筑反腐合力。着力贯通纪检监督、巡视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将监督贯穿于各领域、各部门治理的全过程,并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示范效果、纪法震慑效果、社会辐射效果。应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格处理、严肃处置违反党纪党规的事件。
着力严密设计,完善科学的考评机制
应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党政机关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形成看执行、观结果、重效能、强激励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源头把关、过程监控、事后评估结合起来。
一是将政治标准作为考核的首要标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既是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党性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应有之义。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以忠诚干净担当的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力促党内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
二是将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作为党员干部考试、晋级的重点内容。以考促学、以考赋能,以行之有效的方式确保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同时,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并发布督查结果,以起到奖优惩劣的作用。
(作者系湖南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湖南工商大学基地、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湖南工商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把握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的“湖南机遇”
胡馨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并制定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我们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升级版”,必将推动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以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为特征的“全面开放2.0”时代。这也意味着湖南将迎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新机遇。我们必须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在主动开放、全面开放中为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接上活水、注入动力。
——保持战略定力,全面推进我省开放型经济制度建设。
当前,应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强化对外开放意识、树立全面开放理念、保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的战略定力,持续推进开放崛起“五大专项行动”,不断提高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建议由省政府职能部门牵头,按照党中央的新部署新政策新要求,结合《湖南省实施开放崛起战略发展规划(2017-2021年)》,尽快提出我省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主要从拓展开放通道、提升开放平台、完善开放口岸、培育开放主体、优化开放环境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并细化对策举措,为我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
——用好政策红利,积极申报创建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强调“推动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为此,我省应继续推进“对接自贸区、提升大平台”行动,主动对接沿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强化口岸、综保区、园区等各类平台的支撑作用,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
应注重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功经验,着力提升我省贸易便利化水平。据统计,2018年我省复制推广了3批共56项自贸区成功经验及2批12个典型案例,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应把握中央政策导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我省“一带一部”区位优势,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联通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两大经济主轴的自由贸易走廊、中非经贸合作的先行区、促进区域绿色协调发展的引领区和以开放促发展、带动区域脱贫攻坚的示范区,构建内陆开放新高地。
——提升治理能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建议在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础上,结合湖南发展实际和“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活动探索的实践经验,制定出台《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应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精简外商投资准入清单,扩大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对外开放,逐步开放金融等关键性行业、领域市场。可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确立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形成“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的许可办理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透明高效的准入后全过程监管体系;可探索建立省市推进外资工作的部门协同机制,实施重大外资项目“直通车”制度,定期协调解决我省利用外资的重大关键性问题;应推动通关环节提效降费,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应建立健全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保护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站在战略高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深化经贸合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紧密对接国家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创新推进“湘非合作”。2018年我省对“一带一路”国家实现进出口总额超过110亿美元,增长40%左右;今年举办的第一届中非经贸博览会,共有53个非洲国家及10多个国际组织和机构参会,推动签署81项合作文件、成交200余亿美元。
基于此,建议由省商务厅牵头,省交通厅、长沙海关、广铁长沙货运中心等部门协同配合,实施“破零倍增”“万企闯国际”等行动,夯实“中欧班列”等各类开放平台,着力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应继续办好中非经贸博览会、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国际轨道交通和装备制造产业博览会等,着力打造更多国际产能合作的重大平台,推动湖南产品和产能“走出去”;应积极与东盟各国展开深入合作,全面对接南亚、东南亚巨大市场,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新空间,努力开创开放强省建设新局面。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师范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构建马克思主义指导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的制度体系
邹宏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事业的中国特色更加鲜明,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得到显著增强,为构建马克思主义指导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的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
构建马克思主义指导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的制度体系,其根本目的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立德树人的制度保障,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提升社会主义大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能力。
——建立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到高校办学全过程的长期稳定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需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加快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到办学全过程的制度。主要着力点在于:一是坚持党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制定保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立德树人、党管人才、党管干部、党管意识形态、党要管党等一系列政治责任得以落到实处的制度;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提升师生高校治理主体性地位的制度体系,将“师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转化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制度规范和行动准则;三是坚持和完善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依法治校的制度框架。形成稳定、完备的社会主义大学治理制度,形成规范性办学、自主办学相统一的制度,形成办学质量由教育主管部门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统一的制度;四是坚持和完善高校政治规矩执行和监督制度。让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深入人心,全力营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的政治生态和学术生态,形成以马克思主义战略思维为导向的现代化大学治理制度。
——形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成果“五进”定型制度。
形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成果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科研、进头脑的定型制度,是构建马克思主义指导高校意识形态建设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
一是建立创新成果进校园的长效机制。一体化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的创新成果进校园的规范化机制,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二是形成创新成果进教材的稳定机制。要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及时进入国家统编教材、思政课辅导教材和课程思政教材,持续开展“课程思政”示范教材、示范案例评选工作;三是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相协同的创新成果进课堂制度。真正做到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融会贯通,实现思政教育从专人向全员的创造性转化,落实育人价值导向;四是形成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成果为价值导向的科研制度。既要构建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也要把创新成果的价值体系(包括富有社会正义感和责任感、坚守科研诚信、弘扬奉献精神等等)融入自然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全过程;五是运行以“问题链”互动教学模式推动创新成果进头脑的“嵌入”机制。“问题链”教学模式注重思维训练和价值引领,可凸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成果的内在逻辑、理论魅力和思想力量。
——构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的成熟评价体系。
构建成熟的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评价体系,是使马克思主义得以指导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保证,具体应以领导力、自信力、传播力、创新力等为参数进行构建。
一是考察高校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能力。重点考察党的领导是否深入到办学方向、价值导向、学术评价、防范和抵御渗透等各领域的具体工作中;二是考察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理念、文化、制度的能力。尤其要考察师生对于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建设的主导地位的认同度、对国外学术成果盲目接受与膜拜的克服力;三是考察师生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故事的能力。包括通过课堂和校园文化活动向校内师生传播的能力、通过学术和社会实践向社会传播的能力、通过学术交流活动向国际传播的能力;四是考察高校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学以致用能力。主要考察高校学习、宣传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致力于立德树人的能力。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长沙理工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贺培育 陶庆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这其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非常关键,正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团审议时所强调的“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实现这一目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至关重要。
党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中决不能“缺位”“留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创新性工程,在这一进程中,党不仅不能缺位,更是领头人、攻坚者与督战员。
党是乡村治理的领头人。在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与维护,乡村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中,乡镇党委、村支部都充当着决策者的角色,可以说,党是现代乡村治理的总设计师、领头人。
党是乡村治理的攻坚者。抓实农村环境治理、破解农村各类矛盾及利益分配难题、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等等,都需要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走在前列、带头攻坚协调,才能高效解决。
党是乡村治理的督战员。“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群众里面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要发挥群众的力量,让群众参与到自治活动中来,让群众真实感受治理过程、享受并珍惜治理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党员干部应发挥在群众中威信高、带动作用强的优势,督促群众按约定行动。
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破解几大症结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重中之重是要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各项制度,发挥好党员、党组织的作用。这都要求破除党员干部、组织机构、治理手段等可能对现代化治理形成的制约。
选准用好党员,解决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党员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当前,一些乡村存在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疏于管理的问题,村支两委常年不组织活动,部分党员长期不参加活动,个别党员甚至不服从基层党组织管理、出于私心私利对党组织和村级工作“说三道四”,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中没有起到正面作用。
精准定位村支两委,解决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自治组织活力不足的问题。在一些地方的乡村治理中,乡镇将大量工作安排给村干部,村干部又将工作分包给村民小组组长——这种工作模式使得基层党组织整日忙于事务性工作,难以用更多精力思考谋划如何规范各项村级事务、有效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推广应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解决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党的政策宣讲解读不到位的问题。新时期党的农村政策越来越好、惠农力度越来越大,但政策宣讲不到位、农户不了解政策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比如部分贫困户对于住院补贴政策细节知晓度不高,自作主张到私人医院住院影响了报销比例等。有效推广应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让群众全面了解并用好政策,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需要夯实乡村党建薄弱环节、依托党建规范乡村治理行为,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奋斗目标。
积极吸纳村民小组组长、村干部加入中国共产党,增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组织力量。积极引导党员参选村民小组组长,鼓励非党员组长加入党组织,充分发挥村民小组组长在乡村治理中最了解情况、最便于沟通的作用。对村干部包括后备干部中的非党员同志,积极吸纳其加入党员队伍。通过强化村民小组、村支两委队伍建设,有效夯实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石。
推进党建活动、走访活动常态化,活化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载体。创新、做实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党的政策宣传、邻里纠纷调解等活动,让农村党员参与乡村治理活动,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鼓励和支持召开院落会议、组内会议,让镇村干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解答、回复村民疑问,有效化解乡村治理中存在的各类矛盾。
推进工作方式、工作流程规范化,有效提升以党建促治理的效能。在乡村治理中要注重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宣传落实,对事关乡村长远发展、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严格规范信息收集、发布、整理、处置程序,有效预防和杜绝以权谋私风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鼓励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反映、处理乡村治理中不规范事项,稳步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特约研究员)
原文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6758941326789575182/?tt_from=weixin&utm_campaign=client_share&wxshare_count=1×tamp=1573733586&app=news_article&utm_source=weixin&utm_medium=toutiao_android&req_id=2019111420130601001104910821229650&group_id=6758941326789575182
(编辑:陈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