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祥清一行赴省高院共商涉台司法服务工作
来源:省委台办、省政府台办
发布时间:2019-04-12
2019年4月11日上午,省委台办主任肖祥清率领秘书处、交流合作处、经济处、台商投诉协调中心相关负责人,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接交流涉台司法服务工作,共商深化湘台融合发展服务措施。
(田立文院长(右)会见肖祥清主任(左)
(召开座谈会)
省高院田立文院长会见了肖祥清主任一行。在会见中,肖祥清主任表明了此次来省高院对接交流工作的主要目的:一是感谢省高院对全省对台工作的大力支持,全省法院系统在涉台司法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全省对台工作的开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二是与省高院共同探讨贯彻落实“中央31条惠台措施”、“最高院36条惠台措施”、“湘版59条惠台措施”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意见;三是建议省委台办与省高院建立健全涉台工作联系机制。省高院院长田立文表示,感谢省委台办对省高院工作的支持,相信今后全省涉台司法工作会抓得更好,会取得更好的成绩。对于如何做好下阶段涉台司法工作,田立文院长强调:一是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院的文件精神,省高院要结合湖南实际,尽快出台服务和保障涉台合法权益的意见;二是加大与省委台办沟通工作的力度,建立相互沟通工作机制;三是向台胞台企做好法律宣传,让台胞全面了解大陆的法律政策,把涉台司法服务做得更好。
(肖祥清主任在座谈会上讲话)
(陈雪楚副院长在座谈会上讲话)
在随后召开的“加强湘台法律服务合作,促进湘台融合发展”座谈会上,肖祥清主任指出,一是省高院高度重视涉台司法服务工作,为全省对台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湖南在台人士多,湘籍陆配多,近年来随着湘台人员往来的增多,涉台司法案件也越来越多,再加上台海形势的复杂性,省高院和全省各级法院在涉台司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全省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共同探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院的惠台措施。去年中央出台“31条惠台措施”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湘版59条惠台措施”,特别是今年最高院又出台了“36条惠台措施”。这一系列惠台措施都很实在,涉及面广,但落实起来还存在一些困难,建议省高院立足湖南实际,出台更好的贯彻措施和办法。三是建议建立联系机制,对一些涉台司法案件相互通报情况,做到对涉台案件相互了解,心中有数,更好的依法保护台胞的合法权益。
省高院研究室、政治部、立案信访局、民三庭相关负责人,就全省涉台司法工作情况分别作了发言。最后,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雪楚表示,人民法院对台工作是中央对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省高院立足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服从服务对台工作大局,针对省委台办提出的工作建议,相关部门要细化各项措施,逐项抓好贯彻落实。(省台办台商投诉协调中心)
(编辑:吴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