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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民侨外委听取关于台胞投资“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汇报

中共湖南省委台办 湖南省政府台办 发布时间:2023-11-29

        11月24日下午,省人大民侨外事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政府台办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简称“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文富恒主持会议。省民侨外委副主任委员禹新荣、委员庹勤慧和有关同志,省台办主任曾智夫,副主任李瑾瑾和台商投诉协调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省人大民侨外委2023年度工作安排,由省人大民侨外委联合省台办、省高院等单位,从5月份开始,赴长沙、岳阳、湘潭、郴州、永州、衡阳等市县,深入台企、走访台商,对“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进行深入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全省台办系统和各级相关部门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台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上措施有力、方法可行、成效明显,让台胞台企台商切身感受到了“湖南温度”。



        曾智夫主任代表省政府台办汇报了对台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曾智夫主任从同心协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用心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将心比心,助力台企生产经营等三个方面高度概括了我省“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就下一步“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措施和建议,一是完善涉台立法,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依法行政、依法问责;三是提升司法服务,实现司法公正、处置公平。


 
        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文富恒表示,省台办的工作很有成效,全省投诉纠纷和积案难案的妥善解决充分彰显了“一法一办法”在我省的实施很有实效。文富恒指出,要做好下一阶段“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一是要加大台资企业在我省深化优势产业合作方面的考量,实现优势互补;二是要把贯彻“一法一办法”与落实国家和我省的惠台政策很好的结合起来,推动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三是要适时推动立法更新,要对国家的相关文件、政策深入学习研究,深刻领会中央对台方针政策,为下一步修法立法打好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听取汇报后,对此次联合调研和省台办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胡旭晟指出,近年来,省政府台办认真贯彻落实涉台法律法规政策,深化湘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特别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举办16届湘台经贸交流合作会,有力促进了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湖南对台交流的闪亮名片和中部地区独具特色的两岸交流品牌。

        胡旭晟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对台工作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的学习领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促进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湘台各领域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坚持法治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一法一办法”全面有效实施,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让良法善治真正造福台湾同胞,为支持台胞台企更好融入祖国大陆新发展格局、积极参与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作出人大贡献。

        胡旭晟指出,湖南要不断打造“亲商、富商、安商”环境,大力落实促进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惠台政策,鼓励支持更多台商、台企积极参与到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中来,不断深化湘台融合发展。要依法推进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体系和保障能力现代化,推动优化我省台湾同胞投资环境,确保涉台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

        胡旭晟指出,要进一步梳理“一法一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出台实施细则,让各类惠台政策和规定更接地气,推动“一法一办法”在湖南落实落细。建议将“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纳入省人大常委会明年的工作安排,通过执法检查,找准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原因,提出科学可行性建议,为以后推动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做好前期工作。(台商投诉协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