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3月31日
大陆将启动
面向台湾地区招收高校本科生的报名活动
招收政策有变 率取率提高!
从“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www.gatzs.com.cn)获悉,为进一步便利台湾高中毕业生来大陆接受高等教育,为台湾学生来大陆学习创造更多机会,教育部近日调整台湾高中毕业生凭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申请大陆高校的标准。
台湾高中毕业生直接向大陆高校
申请就读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学测,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何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直接向大陆高校申请就读。
大陆高校录取依据
1、依据申请学生的学测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进行录取,所依据科目数不超过四门;
2、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各校自行确定所依据的学测科目门类、科目数量及相应成绩标级要求,并可增设笔试或面试。
湖南10所高校等你来
本科招生院校: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预科招生院校:湖南中医药大学
台生可向心仪高校提交申请,并按照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学测科目成绩、考试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湘版惠台59条”保驾护航
毕业后留湘发展享更多同等待遇
2018年10月,湖南省发布实施《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湘版惠台59条”)。围绕 “推进湘台人文交流,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湘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出台多条措施,为毕业后留湘发展的台青享受更多同等待遇:
鼓励台湾学生到我省高校就读,在招生录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学费、奖学金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在台湾学生较集中的高校,设立台湾大学生助学金专门账户,帮助家庭条件困难的台湾学生完成学业。
支持台湾青少年来湘见习、研学,参加夏令营及青少年学习交流活动,落实来湘实习生实习补助相关政策。
设立台湾同胞权益保障、联系服务窗口,开设服务热线及平台,为台湾同胞来湘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对来湘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常住我省的台湾同胞子女到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就读,享有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支持台湾青年自主应聘或受雇到我省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就业,与大陆同类人员同等享有公平竞争权。
支持在湘工作的台湾同胞参与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湖南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专家评选。支持在湘台资企业和在湘定居的台湾同胞加入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社团组织、行业协会。
支持台湾同胞在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向台湾居民开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目录》的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台湾专业人才可申请参与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我省“百人计划”。台湾同胞来湘就业创业,符合我省人才引进条件的,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在湘台湾同胞可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基金项目。鼓励在湘工作的台湾同胞申报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南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文化艺术基金等省级基金项目。
在湘台湾同胞可参评中华慈善奖、金鹰奖等经济科技文化社会领域评奖项目;可参与我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湖南青年五四奖章、湖南省技术能手、湖湘青年英才等评选。
鼓励台湾同胞和相关社团组织参与我省脱贫攻坚、支教、公益、社区建设等基层工作。
在湘台湾同胞可以申报湖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含创新团队奖)、湖南省专利奖、湖南省“五个一工程”奖、湖南文学艺术奖等奖项。
编辑/吴岱霞
审阅/康衡
来源/湖南省委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