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立陶宛,知道错就得改!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题:立陶宛,知道错就得改!
新华社记者
立陶宛总统近日表示,立陶宛政府决定允许台湾当局以“台湾”名义在立设立“代表处”是一个错误,并称关于“代表处”的名称,有关方面没有与他磋商。同时,他继续将矛头指向中国,声称事后中方对立陶宛“采取非常规措施”,“这是一次进攻,是对一个欧盟国家的施压”,颇有向欧盟“告状”的意味。
中立关系受挫的是非曲直十分清楚。去年11月,立陶宛不顾中方严正抗议和反复交涉,允许台湾当局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此举公然违背一个中国原则,背弃立方在两国建交公报中所作政治承诺,在国际上制造“一中一台”。这一错误行径严重侵犯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损害中国核心利益,中方当然有权作出正当合理反应。相信世界上其他任何主权独立国家遇到这样的事,也必然会采取坚决果断措施。
恶因必有恶果。中立关系面临严重困难,责任完全在立方,立陶宛政府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中国人民不可侮,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任何国家、任何政客都休想既在核心利益问题上给中国使绊子,对中国下黑手,又从中国获益,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
立陶宛政府对华政策原本可以简单明了,那就是在坚持国际公认的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同中国发展各领域友好合作。但遗憾的是,立方一些政客出于政治私利,盲目迎合背后势力,给两国关系平添了许多复杂因素。立陶宛前总理库比柳斯最近发文指出,立陶宛对华关系恶化获得的“好处”在于,立陶宛外长在华盛顿受到了两次接见。可谓是一语道破玄机。
立陶宛方面无视国家和人民的长远根本利益,上赶着做个别国家遏华制华的工具,为其火中取栗。这绝非正确的处理国际关系之道,引火烧身,咎由自取。
认识到错误是正确的一步,但更重要的是采取行动。立方应尽早纠正错误,回到一个中国原则的轨道上来,而不是找出各种理由,为自己的错误行径开脱,或者玩一些可悲的“公关手段”,继续搅浑水,让形势变得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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