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制度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共湖南省委台办、湖南省政府台办
发布时间:2017-06-23
中共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印发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制度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处、委、中心及退休老干部党支部: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办法》已经办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党支部要根据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情况,请及时报告办机关党委。
中共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2017年6月23日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2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7〕16号)精神,经办务会研究,现就全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充分认识重大意义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累了成功经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于进一步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更好地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对于凝聚全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服务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服务祖国统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准确领会目标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增强“四个意识”、践行“四个合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切实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四性”、提高“四自”能力。要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优良传统,大力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聚焦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升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三)落实“三个基本”、实现“三个确保”。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要通过着力构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业务专精、纪律严明的对台干部队伍,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涉台工作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湖南对台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精心安排学习教育内容
(一)学党章党规。认真学习党章这个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模范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高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养成纪律自觉。
(二)学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涉台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同时,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传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把近年来中央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见不贤而自省。各支部要区别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细化重点学习内容。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全面学、系统学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钻细研,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一般党员干部重在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与支部工作和本职岗位相关内容的学习。
(三)做合格党员。各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服务新湖南建设和服务祖国统一中作表率、当先锋。
四、切实把握推进方式和主要措施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建合格支部”为抓手,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在真“学”实“做”上深化拓展,在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上精准发力,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长效,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提高办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的《实施办法》,把深入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4次。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安排专题学习讨论,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丰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方法和途径,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题调研、专家辅导等方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办领导在学习上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带头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学习,办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作1次专题辅导报告。
(二)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经常性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要以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重要内容,列出重点篇目精读深悟,区分专题深入研讨,突出政治教育,突出党性锻炼,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依托网络平台、新媒体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等,探索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围绕“两学”内容,探索建立“周学、月谈、季讲、年评”等常态化学习机制,每次确定1个主题,组织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全年专题学习讨论重点围绕“做对党忠诚、业务专精、纪律严明的对台工作者,努力践行政治合格,努力践行执行纪律合格,努力践行品德合格,努力践行发挥作用合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专题进行,全年不少于6次。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推动支部书记、先进典型、专家学者、普通党员讲党课,办领导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至少要在本支部讲1次党课。党课以讲授形式为主,同时可以根据不同主题和内容,灵活采取讲演式、问答式、讨论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上好党课。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防止照本宣科。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党支部每年初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报办机关党委备案并向支部党员公布,每半年向办机关党委报告情况,做到组织生活事前有详细计划可循、事中有规范记录可看、事后有档案资料可查,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办机关党委要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纠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三)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党支部主题党日要紧扣“两学一做”主题,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重点围绕组织学习讨论、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决策、服务党员群众、集中交纳党费等5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开展活动。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和网络平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等,不断丰富主题党日内容,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退休党支部可通过集体组织或QQ、微信、互联网等方式参加。办机关党委制定年度计划,建立专门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6月底前普遍设立主题党日并开展活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每半年向办机关党委报备1次。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情况要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参加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四)持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岗位作贡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深度融合,引导党员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到“四个合格”,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实际工作中展示先锋形象。在机关处室,重点落实岗位职责要求,促进党员调状态、转作风、提效能。积极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推行佩戴党徽、摆放工作牌、成立党员突击队、一站式服务等有效做法,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实践平台。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通知》,适时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以先进典型引领党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五)认真查找解决突出问题。要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办务会、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定期进行“党性体检”,建立问题清单(6月底前完成),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年底时,把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学习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从三个层面查找解决问题:
1.党员层面: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精神状态是否振作,是否存在工作消极懈怠,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不敢担当、逃避责任,不作为、不敢为、不会为、不善为,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问题,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
2. 党支部层面:查找分析对党建工作的摆位是否合理,重点任务是否全面落实,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
3. 办务会层面: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要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年底,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办务会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各党支部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谈心谈话要经常,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办务会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可结合民主生活会、日常工作沟通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要把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组织党员开展专题讨论,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扎实开展警示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1号)要求,结合年底召开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稳妥慎重地处置不合格党员。
(六)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工作落到支部、群众工作落到支部,探索推行以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真正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要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大力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重点推行建立网上党支部、微信群等有效做法,提高基层党建信息化水平,力争每个党支部都有一个党员群众乐于参与、充满正能量的网络互动平台。要建立经常性督导机制,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试行党员积分管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落实运转经费等保障措施,为党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保证,力争经过2-3年时间,实现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全面达标。
(七)切实抓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的落实。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定期梳理分析工作短板,研究确定若干重点任务,逐项明确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采取专项整治等办法,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争取每年解决几个突出问题。要继续抓好中央去年部署开展的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的深化落实,建立健全防止党员失联长效机制、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和及时处理机制、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和责任追究机制等3项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和“两张皮”的问题。持续做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南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办驻村帮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要把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列为今年基层党建的重点任务。
(八)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突出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从办务会和办领导做起,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在先、做在前,树标杆、作示范。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两学一做”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历练,为党员群众作出榜样。要在强化政治学习上作表率。要把政治学习摆在首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弘扬优良学风,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带头撰写至少1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要在严格组织生活上作表率。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严肃地过好组织生活。要在切实改进作风上作表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4〕27号),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在奋力担当作为上作表率。对照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时刻检视差距和不足,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重实干、务实功、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四、层层推动工作落实
全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在办务会领导下进行,办成立由主任冯波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傅雷、黎里溪、蒲祖泉同志任副组长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具体事务由办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实施,秘书处、新闻宣传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列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推动,抓常抓细抓长,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落地。
(一)夯实工作责任。办务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年初专门研究部署,年底结合总结、述职进行专项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加强指导。机关党委要对所属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参加有关活动。党支部书记为本党支部第一责任人,对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亲自部署组织,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不当“甩手掌柜”。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的实施情况,及时报告机关党委。把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情况将作为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虚以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从严追责问责。
(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办领导学习教育联系点,冯波同志联系秘书处,傅雷同志联系交流交往处和交流合作中心,黎里溪同志联系新闻宣传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蒲祖泉同志联系经济处,左新良同志联系投诉协调中心,罗爱民同志联系联络处,督促和指导所联系的党支部打牢“学”这个基础、抓实“做”这个关键,全面推进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集中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从严指导把关。要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各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
(三)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开门”抓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全过程参与、监督学习教育,特别要在查找问题、选树典型、民主评议党员、学习效果评估等方面扩大党员群众参与。充分利用湘台连线、湘台炫、《湖南对台工作》等媒体,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做法成效,增强学习教育的影响力。注重发现、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结合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大力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党员,让广大党员学有标杆、做有榜样,比学赶超,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在深处、做在实处、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