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邀赴台批件办理程序
来源:中共湖南省委台办、湖南省政府台办
时间:2018-12-07
湖南省台办设立应邀赴台审批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全省应邀赴台审批业务咨询、受理、呈报及发放批件。
一、基本程序
1.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办理入台许可证;
3.办理赴台批件或立项批复;
4.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二、办理赴台批件
1.申请材料:包括赴台请示、邀请函及邀请单位简介、在台日程表、赴台人员名单(一式三份)和入台许可证复印件等。
2.审批时限:对一般的应邀赴台团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需补充、调整申请材料等情况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报文单位,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特殊情况审批时限适当顺延。
三、受理窗口地点、时间及电话
地点:长沙市营盘东路70号省台办401室
时间:逢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电话:0731—82689160
表格下载:表格1.公职人员名单
表格2.非公职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