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指南 > 来湘就学 >

办事指南

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时间:2024-02-2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为“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简称“湖南师大”,英文校名为“Hunan Normal University”。我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设有24个学院,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大学科门类。

        我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注册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邮政编码:410081,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二、报名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2024年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4年计划招收30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五、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六、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1.审核阶段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

        2.考核阶段

        我校采取审核考生提交的视频材料的形式进行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学科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视频录制要求及考核具体安排届时通过电邮通知考生本人。

七、录取

        我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考核情况、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等,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15日统一在系统中公布。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方能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一般于七月中旬开始发放。

八、相关要求

        1.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考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须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6.被录取的台湾学生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一致。

九、其他

        1.学校如需征集志愿,相关工作以报名系统统一安排为准。

        2.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3.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依据台湾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有关工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我校不收取任何报考、评审费用。

        4.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5.本简章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 话:0086-731-88872222

        传 真:0086-731-88872809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10号

        电 邮:zsb@hun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hunn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