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邀赴台办理通行证须知
来源:中共湖南省委台办、湖南省政府台办
时间:2017-12-28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通行证”),因申请事由不同,其程序和所需材料也有不同,此《须知》仅适用于应邀赴台人员办理通行证。
一、办理程序
1.赴台人员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按预约取证时间,凭受理回执前往办证受理窗口领取证件,或办理邮寄手续后寄至指定地址。
3.收到通行证后,确认证件信息及签注种类无误。
二、申报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正面免冠白底半身彩色近照2张(大小:48×33mm);
4.赴台批件1份;
5.出入境部门要求补充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办证时限
同时申请通行证和签注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制证、签发;仅申请签注的,7个工作日完成制证、签发。
详情请从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网站获取。
网址:http://www.hncr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