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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应邀赴台办理通行证须知

来源:中共湖南省委台办、湖南省政府台办

时间:2022-11-15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通行证”),因申请事由不同,其程序和所需材料也有不同,此《须知》仅供应邀赴台人员办理通行证参考。

一、办理程序

        1.赴台人员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按预约取证时间,凭受理回执前往办证受理窗口领取证件,或办理邮寄手续后寄至指定地址。

        3.收到通行证后,应确认证件信息及签注种类无误。

二、办证材料

        1.申请表。现场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身份证。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证件照。小两寸正面免冠白底半身彩色近照2张(一般需现场拍照)。

        4.赴台批件

        5.其他。出入境部门要求补充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办证时限

        同时申请通行证和签注的,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制证、签发;如已有通行证,仅申请签注的,7个工作日完成制证、签发。特殊情况可申请加急。

        详情请咨询当地出入境办证窗口。